学生工作部(处)概况
一、机构设置
学生工作部(处)现有处长1名、副处长2名,设学生事务管理科、思想政治教育科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、心理咨询中心、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心5个科室,科长5名。
二、联系方式
学生事务管理科 023-72790138 023-72792313
思想政治教育科 023-72792198
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23-72790095 023-72792197
心理咨询中心 023-72792181
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心 023-72792197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
思想政治教育科主要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把握学生舆情;
2.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利用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,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;
3.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,重点抓好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化建设;
4.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,负责学生工作部(处)网站建设和新媒体中心的运营指导;
5.牵头并指导各学院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建设;负责“拏云班”学生选拔、培养与班级管理;
6.负责塑造辅导员职业精神,主要做好政策激励、典型示范和文化引领,建设一支有强列的职业认同感、归属感强和荣誉感的辅导员队伍;
7.负责健全辅导员职业规范,主要抓好建立辅导员准入标准、完善工作规范、健全“十大”工作制度和严格执行辅导员流动管理等;
8负责提升辅导员队职业能力,重点是完善教育培训体系,推进分类发展、实施团队发展计划、开展素质能力大赛、辅导员沙龙、工作室建设以及科研助力计划和教学能力计划等;
9.负责畅通辅导员职业发展渠道,主要做好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、职级晋升、职称评定、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培养以及辅导员评优评先、择优资助计划等工作;
10.负责辅导员例会、书记例会及学工办主任会议;
11.负责学生处文书档案、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;
12.负责部门考勤、人事劳资、预算管理、经费统筹等内部管理工作;
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二)学生事务管理科
1.负责学生日常管理、评优评先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订,每年配合教务处修订、编制《学生手册》;
2.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、学生违纪处分,协同推进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;
3.负责学生文明礼仪教育,组织开展校园文明督察,公区卫生、、早操检查;
4.负责学风建设工作,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,本科生导师制,学业服务体系建设,艺体滋养平台、“长师学子开讲啦”等学风平台建设,早晚自习管理等工作;
5.负责“迎新系统”“毕业生离校系统”的维护,牵头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和毕业生离校工作,牵头组织新生开学典礼和毕业生毕业典礼;
6.负责学生各类评优评先,如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、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、校长奖学金评选表彰、等级奖学金审核与证书发放等;
7.开展学生生活服务体系建设,与有关部门协同展实践育人体系建设;
8.牵头开展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;
9.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,协同参与学生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;
10.负责文化育人品牌建设,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;
11.协助校团委开展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;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学生资助服务中心
1.负责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的制定、完善、实施和宣传,建立健全我校资助体系;
2.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,采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,进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与调研工作,构建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;
3.积极拓展社会资助资源,合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项目,制定相关评定管理办法,并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、审核、发放等工作;
4.负责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、贷款申请等工作,采集、核对、上报应届毕业生贷款信息,组织指导毕业年级贷款学生办理还款计划、还款确认手续等;
5.负责全校学生精准扶贫工作,落实市内建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资助;
6.负责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、补助等工作;
7.负责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工作;
8.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,指导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;
9.指导资助育人辅导员团队的工作开展,配合资助育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基地工作,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获奖受助学生教育和引导工作,培养学生诚信意识、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;
10.完成市资助中心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(四)心理咨询中心
1.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(开展个体辅导、团体辅导、问题性咨询、发展性咨询及各类心理问题的诊断);
2.负责大学生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发展性心理普测工作(新生心理健康普查、建档;老生发展性心理普查、高危学生的筛查及约谈、新生辅导员心理访谈培训、辅导员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工作的相关指导);
3.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(包括“我爱我心理健康节”、“我的大学生生活”两个大型系列活动);
4.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心理联络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(指导二级联络站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、心理联络员和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);
5.负责指导学生心理健康互助中心开展工作;
6.负责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(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、对危重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、建立心理疾病、精神病转介绿色通道,加强医校联合);
7.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科学研究;
8.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工作(在全校范围内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宣传);
9.负责咨询师队伍建设(包括咨询师个人能力培养、自我成长,提供恰当的案例督导和外出培训)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五)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心
1.统筹规划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,推进学生社区管理模式创新创新;
2.协同推进学生党建进社区工作,推进“一名党员,一面旗帜,一个支部,一座堡垒”的先锋示范工程建设,开展社区党员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;
3.负责思想政治教育进学生社区工作,建设社区学生工作站,推进辅导员进驻社区,强化学生社区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日常教育管理;
4.负责社区文化建设,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,强化社区文化的育人功能;
5.加强学生社区的学风建设,建设学习活动室,开展学生社区学风建设活动,创建良好的学生社区学风氛围;
6.负责学生宿舍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,加强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;
7.完善社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建设,加强学生宿舍日常行为管理,推进学生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;
8.协调校安全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共同做好学生社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,协调处置学生社区内的突发事件,协调组织开展宿舍安全检查,建设平安社区;
9.负责学生工作部党支部日常工作;
10.协助网络化办公室、后勤管理处做好社区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;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